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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亿债权转让、融资租赁逾期,兆新股份被追问细节

信息来源:综合网络  文章编辑:zhengxueyu  发布时间:2020-05-06 16:07:18  

4月1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应付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斯实业”)款项9,068万元及应付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资租赁”)租金3,142万元均已逾期。4月21日,公司公告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已将对公司5.53亿元债权转让给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已逾期支付东莞信托2020年的一季度存续期溢价款为2,184万元。


  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详细说明公司向科恩斯实业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担保标的、已偿还金额及利息、尚需偿还金额及利息、借款用途,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等情况,并参照上述要求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公司其他逾期债务情况。


  2、说明公司与广西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出租方、发生原因、合同主要条款、签订时间、各方权利义务、每期应付租金、租赁标的、租赁期限、逾期情况、


  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等,并参照上述要求补充披露截至回函日公司其他逾期租金情况。


  3、说明公司与东莞信托签订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合同主要条款、融资金额、融资用途、每期还款时间及金额、利息费用、逾期金额等情况,并详细列式抵押担保的相关房产及设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位置、用途、面积、取得成本、账面价值(包括账面原值、已计提折旧或减值、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如有)、主要用途及运营状况等情况。


  4、说明上述债权人或资金融出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一年内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5、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财务费用1.08亿元,较上期同比增长56.52%。结合公司融资利息费用情况详细说明财务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6、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资产可变现能情况、资金筹措能力等说明能否妥善有效解决上述债务或支付到期租金,如否,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说明公司借款中涉及民间借贷的,是否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如有,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


  同时,兆新股份当天还公告称,4月17日,公司收到东莞信托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东莞信托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XDY2020-001),东莞信托已将与公司(主债务人)签订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12B2241900419001)项下形成的对公司的债权(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债权合计553,195,631.16元,其中基础回购价款508,178,000元,溢价回购款21,837,537.93元,违约金3,180,093.23元)转让给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利及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东莞信托特向公司及永晟新能源、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通知该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兆新股份称,主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监管人或者其继承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核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4日、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融资及资产抵押、质押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晟新能源”)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进行融资。2019年9月3日,公司与东莞信托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其相关抵押、质押合同。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价款为65,000万元,回购期限36个月,回购价款由基础回购价款(转让价款的金额)和溢价回购款(永晟新能源100%的股权收益权的回购溢价率为18%/年)两部分组成,且公司以永晟新能源及其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质押担保,以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的24套房产及上述五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设备作抵押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收到东莞信托放款508,178,000元;2020年的一季度存续期溢价款应支付日期为2020年3月21日,公司逾期支付东莞信托2020年的一季度存续期溢价款为21,837,537.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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